各市、县(市、区)医保局,区直及、武警部队驻桂医疗机构,各有关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结合其他省市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价格调整情况,现就调整我区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和抗原检验测试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价格调整为14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合检验测试价格调整为3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调整为5元/人次(详见附件)。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验测试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并在提供检验测试服务时主动告知,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三、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最高不超过3元/人次。
四、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0日24:00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